科技部開展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年度報告有關工作


科技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年度報告有關工作的通知
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科技項目主責單位,各有關單位: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建設世界一流創新生態和科研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要求,科技部建立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年度報告制度。結合2024年度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現就2025年度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告要求
(一)報告主體。
1.科研單位。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直屬從事科研活動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屬從事科研活動的單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及課題的單位。
2.有關行政部門。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行政部門。
科技項目主責單位不單獨報送年度報告,有關情況在開展相關項目監督檢查的報告中體現。
軍隊系統科研單位年度報告工作按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有關要求開展。
(二)報告內容。
以國家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為依據,形成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年度報告主要內容。
1.科研單位年度報告:主要包括本單位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相關機構設置與職責,制度建設與管理,培訓與宣傳,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等。
2.有關行政部門年度報告:在匯總分析相關科研單位年度報告基礎上,系統總結本系統、本地區在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制度、開展教育培訓、嚴肅查處違規行為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提出下一年度重點工作和舉措。
(三)報告方式。
采用線上填報方式。年度報告嵌入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科研單位和有關行政部門通過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進入監督評估—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年度報告欄目填報,填報后系統自動合成年度報告文本。無國科管系統賬號的單位請按程序申請,已有國科管系統賬號的將自動導入已有信息,2024年度報告中未發生變化的內容,本年度無需重復填報。
科研單位將加蓋公章的報告電子版上傳至系統;有關行政部門將加蓋司局、科技廳(委、局)公章的報告報送科技部十司。
(四)報告時間。
2025年度報告填報周期為2025年1—11月。科研單位填報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1日,有關行政部門報送截止時間2026年1月20日。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地方科技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部署,指導督促本部門直屬單位、本地區相關單位按時完成填報工作,做到應報盡報。認真分析總結本系統、本地區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情況和成效,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落實管理監督責任。科技項目主責單位要加強組織部署,督促相關項目及課題承擔單位按要求填報年度報告。
(二)落實主體責任。科研單位是科研誠信建設的第一責任主體,也是年度報告的責任主體,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要建立由單位負責人牽頭的責任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時完成年度報告報送工作。對照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要求,以年度報告工作為抓手,系統總結本單位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情況,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規范,加強教育培訓,嚴懲學術不端行為。
(三)強化結果運用。年度報告作為對科研單位履行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的重要依據。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報告及科研誠信建設不力的單位,將被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有關部門和地方科技行政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科技部將結合科技監督工作以適當方式進行抽查。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及課題承擔單位的科研誠信建設情況納入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監督檢查。對于年度報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各單位開展年度報告工作中的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后續將根據實施情況適時調整完善。
聯系電話:010-58881634、010-58882999(技術支持)
科技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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